2022年9月22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揭露宣判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纳贿、纳贿、庇护、怂恿黑社会性质安排、假造身份证件一案,对被告人王立
2022年9月22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揭露宣判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纳贿、纳贿、庇护、怂恿黑社会性质安排、假造身份证件一案,对被告人王立
2022年9月22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揭露宣判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纳贿、纳贿、庇护、怂恿黑社会性质安排、假造身份证件一案,对被告人王立科以纳贿罪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履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在其死刑延期履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拘禁,不得弛刑、假释;以纳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以庇护、怂恿黑社会性质安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假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议履行死刑,延期二年履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在其死刑延期履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拘禁,不得弛刑、假释;对王立科纳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20年,被告人王立科使用担任辽宁省北镇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及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当,以及职权、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为别人在企业经营、借款处理、职务调整、案子处理等事项上供给协助,直接或伙同其特定关系人不合法收受别人给予的资产合计折合人民币4.4亿余元。王立科为追求自己及别人职务晋升等不正当利益,先后屡次向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等人纳贿合计9731万余元。王立科明知娄河涉黑违法安排从事违法违法活动,充任该安排的“保护伞”,长时间听任该安排施行违法违法活动,协助该安排躲避查缴与冲击,并为该安排协调银行借款,致使其不断发展壮大,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次序。王立科还使用职权为其自己及亲属、特定关系人等违法处理多份虚伪身份证件。